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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十个扫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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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哥谭,无论发生什么都将会是合理的事情。

这是真理。

我呆在哥谭的这短暂的时间可能都抵得上我在霍格沃兹十几年的生活经历。

我本来还在想自己现在应该可以从容的面对各种突发情况了,但事实告诉我你永远都不知道有什么在那遥远的前方等着你。

比如说今天晚上我就知道了天上除了会下雨,会下雪,会下冰雹,可能还会下人。

我的面前掉下来了一只红罗宾。

还是一个看起来就剩半口气,也许都没有半口气的红罗宾。

他没喊救命我都想喊救命了。

救命!为什么我都没有特地去找他们打卡奥莉莉到此一游了,我还是把这些地方特产几乎都看了个遍呢?

他们让我想起了到霍格沃兹来做交换生的华国茅山道士们,对于比较频繁的偶遇他们会这么跟我解释:“小姐也许你是跟贫道有缘。”

缘分不是这么用的吧?

不行,不能发呆了,再发呆他自由落体到地面就真的没救了,哥谭人的体质再怎么不符合科学认知,这么高的高度掉下来谁都会没命的。

“Wingardium Leviosa!”

还好当时学漂浮咒的时候没有摸鱼,要不然我可能就得跟重力加速度比较一下生死时速了,而且光凭我这么个细胳膊细腿的身材,我很有可能会被他一起从扫帚上带下来。

把人停在半空之后,我骑着扫帚飞了过去,正当我伸手想要拉住他的胳膊看情况的时候,红罗宾猛地清醒了过来抓住了我的手腕。

警戒心这么强的吗?

“我不是坏人!我,小红帽,前几天夜翼才来跟我聊过天!”

得趁他动手之前得先说明情况,“我看到你掉下来了想救你的!”我看着他被额头上流淌下来的血液覆盖的脸说。

红罗宾艰难地咽了一下快从唇角渗出来的血,喘了一口气试图跟我说话,“……呼……”

“你你你先别说话,我先把你带到安全的地方去。”

天大地大命最大,你把你那疑似最后一口气的气先给我咽回去,我不急着听你说话。

我感觉到他攥住我的手突然用了不小的力道,他看了我一眼,判断了一下我说话的可信性转而抬头向上方的楼顶看去。

我这个时候才发觉到头顶似乎一直有一道目光在盯着我们。

我顺着红罗宾的视线也抬头往上看,然后发现了一个红枣头站在楼顶的边缘沉默地看向这里。

是红头罩。

所以是他把红罗宾打成这样的?

他不会追过来吧?

我看了看他在护甲之下被紧身衣裹紧的大块肌肉,和正放在腿侧枪带上的手。

他用枪。

这是一个不太好的发现。

因为我不知道为什么对枪这种麻瓜的武器很敏感。

听到枪声的时候我的手会不自觉的痉挛,心情也会很暴躁。

这对一个拿着魔杖的巫师来说可不是什么好现象,因为拿不稳魔杖的手意味着你没有办法瞄准你的目标,你的魔法就等同于无效。

跟他打架对我这么一个带着伤患的人来说不是最佳选择。

正当我在想到底是他的子弹快还是我跑得更快的时候,他一直按在枪带上的手突然松开了,掏出了一个钩爪枪,回头又望了红罗宾一眼之后顺着钩锁离开了。

红罗宾死死地盯着他离开的方向,直到人都没影了才收回了目光松了一口气。

他不松气还好,一松气手都直接从我的手腕上滑了下来。

我是巫师,不是医师啊大哥,你刚刚的警惕心呢?你别这么放心好不好?

“红罗宾,红罗宾?你、你别睡过去了啊,医院,医院,得先把人送医院,啊,也不对啊,你能去医院吗?医院要身份证吧?”

梅林啊他晕过去了。

我看着他苍白失去血色的嘴唇和气若游丝的呼吸声,也不敢上手去动他,唇角出血说明内脏受损,万一他肋骨断了,我一动他碎骨插进肺里那更完蛋。

疗愈魔咒只能拿来治疗轻度外伤,红罗宾这种程度的重伤完全派不上用场,而且你怎么能指望一个斯莱特林疗愈咒能学得好呢?

我们更喜欢在被别人弄伤之前先把对方搞残。

比起魔咒我会优先选择灌魔药,但是魔药的修复效果是以透支魔力作为代价的,所以这个办法也得pass掉。

怎么办怎么办,我一只手举着魔杖保持着漂浮咒一只手摸着下巴开始想办法,夜间的哥谭有什么我认识的,比较保险的可以托付的人呢?

蝙蝠侠?这么短时间我哪知道他在哪。

夜翼?我好几天没听到他的新闻了,应该是回布鲁德海文了吧。

什么?你问我不能把他带回去吗?

首先,前面说了,他需要治疗。

其次,朋友,了解一下不要随便把路边捡到的人带回家的原则好吗?

这又不是什么罗曼蒂克爱情故事,我认为我们应当活得现实一点,不能做冤大头。

来自茅山的学姐在交换的时候不止一次苦口婆心地拉着我的手嘱托我,像我这样的小姑娘千万不要随便在路边捡人,为了让我长记性她还四处搜罗了一堆文献资料翻译成了英文给我看。

虽然我觉得我不可能走那种虐文女主的路线,红罗宾也不是丧心病狂的罪犯,但鉴于我自己都是被老板收留的家伙,还是不要随便把人往家里带了,我的小房间也没地方挪给他。

而且我也不想掉马甲。

我解决不了的事情,我还可以找外援。

麻瓜社会碰到这种事情,除了送医院,一般会找……GCPD!对,有事情找警察嘛!

反正听夜翼的说法他们跟警察局也挺熟,刚好警长把他的手机号码给我了,我可以先给戈登警长打个电话!

我快速地跑到最近的公共电话亭里打电话给警长,戈登警长跟我说他马上带人过来帮忙,大概五分钟左右到,剩下的就是等待警察局派人过来了。

戈登警长知道了=蝙蝠侠也知道了。

所以蝙蝠侠肯定也会赶过来。

我开始思考要不要趁这个时候跟蝙蝠侠见面请他帮我回家,因为我刚好救了红罗宾,正是刷一波印象分的好时候,这个时候跟蝙蝠侠见面他应该也不会很难说话吧?

我打完了电话转头看向旁边飘着的红罗宾。

他跟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的那种光鲜活力的样子完全不一样。

白皙的脸庞上布满了青紫的瘀痕,那一身曾让我想起了福克斯的红黑色制服上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灰尘和血迹沾染在了伤口和裸露在外的皮肤上,整个人凄惨又狼狈。

那肯定很疼。

普通人可没有魔药来帮助他们快速恢复。

如果义警都是他这样的话,他们的家人看到他们受这么重的伤也会很难过的。

“奥莉,虽然成长对于孩子来说可能是一件好事情,我也不反对你去追求你的目标,但以苦痛为代价的成长我总是不希望发生在你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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