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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九个扫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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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睡梦中无法醒来。

………

模糊不清的斑驳景象,让人感到眩晕的光斑。

………

“奥莉,奥莉,不要怕……”

是谁?是谁在说话?

………

“………我多么想,多么想要看着你们长大啊……”

温柔到了悲伤的语气,带着哽咽的气息。

……

“………你………不会被他们找到………”

你在说什么?

那断断续续而又模糊不清的语言让我感到困惑,我拼命地想要拨开白雾一样挡住视线的东西,向那斑驳的色块伸手,但又像是被禁锢在了原地无法动弹,只能感到四周慢慢被血染般的红色和黑色一点点侵蚀。

轻柔的叹息声在我的耳边响起,好像有一双手轻轻捂住了我的眼睛,轻轻将我拉离了这压抑的梦境。

…………

“………不要!”

我张开了眼睛,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冷汗浸湿了后背的衣裳。

阳光透过玻璃窗和窗帘温柔地洒进了室内,熟悉的小屋和床,店员服被叠的整整齐齐地放在床头。

啊,我还在老板提供的住宿小屋里。

是噩梦吗?

我想不起来自己梦到了什么,只能感到满腔沉重的悲伤如同巨石一样压抑在胸口让我喘不过气,心脏在以比平时快了不知道多少倍的速度在胸腔里跳动。

我低头望着自己好像要抓住什么东西一样的手掌,空空荡荡的,淡粉色的珍珠手链挂在手腕上,带着体温的热度。

“啪嗒。”

一滴水珠落在了掌心。

这是……眼泪?

我抚上了自己的脸颊,冰凉凉的,无知无觉间,我已经流了满脸的泪。

“奥利维亚,你这是想家想到要哭了吗?”

我面无表情地抹干净了眼泪自言自语道,“太没出息了,你的监护人可是最伟大的巫师阿布思.邓布利多呀。”

“你得坚强一点才行。”

————

今天店里没什么客人还挺清闲,老板去外面进货了,被噩梦困扰的我有些蔫嗒嗒地不想出门,就端着杯热可可窝在收银台里翻开了之前从市图书馆里借出来的《哥谭历史》看。

“哥谭市最初是由四大家族创立的,这四个家族分别是韦恩、艾里奥特、凯恩以及科波特,他们的产业遍布全城,控制着这座城市的各个领域。”书里写道。

嗯哼,看起来跟我们霍格沃兹的情况很像,四位创始人,四个不同倾向的学院,组成了世界上最好的魔法学校。

花花公子布鲁斯韦恩,韦恩家族的现任家族首领,我看着放在旁边的报纸上的一张张他的花边新闻照片,他的那张帅脸上绽放着孔雀开屏一样招摇的笑容。

“布鲁斯韦恩最大的才能应该就是雇佣各种各样的人才来管理他的企业,从而能保证他荒唐的行为始终能有金钱来支持了吧。”

哥谭市的新闻报道里这么评价他。

虽然但是,其实在我看来这已经足够厉害了。

知人善任说明他有一双敏锐的眼睛,和相当精准的判断力。

而且传记里提到,他在年轻的时候曾经四处游学,布鲁斯韦恩在很多所大学里都旁听过一段时间,那他的阅历和知识面肯定都是很可观的,这是一位博学的人。

唯一不足的一点大概就是,他似乎是一个缺乏专注力的人。

因为即使他学过很多东西,他都没有去取得专业学位证书的证明,好像他学这些东西只是因为兴趣而浅尝辄止。

朋友们,不知道你们发现了没有,连这些照片里他身边的漂亮姐姐,几乎都是一次一换,从来都没有重复的,多情却又不深情,他给人们留下的是一个浮华的,始终没有成长的富家公子的形象。

我顺手拿着放在手边的记号笔在他的照片上画了个圈圈,也许是因为异世界的这个疑似同位体的家伙桃花运太好,梅林看不过去,就给我多加了点单身狗的芬芳吧。

“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男生有些冷淡的嗓音在店里突然响起,一个小袋子被轻轻丢在了我面前摊开的书本上。

“杰森?”

我放下手里的笔拿起了袋子打开一看,是巧克力,“啊,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太谢谢啦!”

“不用谢,随手买的。”

他拉开了一把椅子坐在我面前,两条大长腿懒洋洋地架在桌子上,“店员跟我说小孩子都喜欢吃这个。”

“我不是小孩子哦,明明你也没比我大多少。”我朝他挥挥拳头表示抗议。

“还不是小孩子呢?”他撇撇嘴,“喜欢吃甜食的小丫头。”

“也没看什么。”

我把书拿起来给他看封面,“你今天白天怎么过来了?上夜班不需要休息?老板不在哦,所以现在只有三明治可以卖。”

“《哥谭历史》。”

杰森颇为不屑地念着书名,“能被写到书里发表的哥谭就已经不是真正的哥谭了,你随便拉一个本地人告诉你的事情都比书里的靠谱。”

“我不是来吃饭的,今天休息,偶然路过就进来看看。”

我站了起来走向厨房,“那你想喝点什么?我去给你倒。”

“都行,我不挑。”他无所谓地朝我挥了挥手。

那也成,刚好我煮了一壶热可可。

我把热可可端给他之后又窝回收银台,继续翻着书,“只是为了满足好奇心,科普类型的信息从哪儿看都差不多,没必要为了这个特地问别人。”

可能是因为降温的缘故,杰森今天终于换掉了万年不变的那件红卫衣,穿上了黑色的短款机车夹克和紧身的高领毛衣。

之前他穿宽松的衣服我只是觉得他个子很高,今天我才发现他的身材也很不错。

宽肩窄腰大长腿,不比夜翼的身材差,尤其是他的胸,我低头瞅了瞅自己的一马平川,然后淡定地移开了目光。

这都什么事儿啊,他一个男生居然比我胸大!

“杰森,”

我幽幽地发问,“你有没有考虑过换一份工作?比如模特这种的,我敢打赌,你绝对会爆火的。”

“?”他不明所以地看着我,“那种花架子有什么好考虑的?”

什么花架子啊?这叫合理利用资源造福社会。

“总好过你三天两头带伤上班吧?”

我哼哼了两句。

杰森是干什么的呢?

他告诉我他是职业/催/债/人,专门上门讨债的那种,这个我懂,职/业/打/手嘛。

这就解释了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不愧是犯罪巷出来的,连工作都这么拼命。

对于我的嘀咕,杰森冷酷无情地嘲笑道:“你注意管好你自己的小命就不错了,还有闲工夫来管我?”

不是我说,你这一天一个伤的架势,哪来的自信能比我活得久的,你知不知道我可是最近哥谭名声响亮的小红帽!

给你五秒钟重新考虑一下措辞嗷,这样晚上你工作我碰到你的话还能考虑考虑给你抱大腿。

“上次如果不是我正好过来,你就被别人占便宜了你知道吗?”

他皱着眉头伸手敲了敲桌子让我端正一下态度。

上次?

哦,他是指之前那个一看绝对是磕多了的流浪汉突然从排队的队伍后面冲上来要摸我脸的那件事吧。

被人占便宜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但我当时还真的有点被那个人的速度给吓到了,如果不是杰森跑过来把人直接打飞出去我可能要当众拔魔杖给他来个四分五裂体验一把掉马的酸爽感了。

我还记得那个时候杰森语气紧张,目露凶光地问我有没有事情,好像我说有事情他就再把人拎回来再打一顿一样。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我摸清楚了他其实是一个面冷心热,说话可能得反着听的别扭性格。

不管怎么说,无论是他保护了我的行为,还是关心我安全的言论,对于别人的善意我们都不应该辜负,于是我严肃地点点头,表示自己真的听进去了。

“你对布鲁斯韦恩很好奇?”他指了指我放在一边的报纸,“我看见你圈起来的照片了。”

“啊,当然!”

我撕开了一颗巧克力的外包装咬了一口,唔,好甜,我有些开心地眯了眯眼睛。

“帅哥的爱情罗曼史拿来打发时间挺不错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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