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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八个扫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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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你们喜欢飞翔吗?

像鸟儿一样克服重力,摆脱地面,在空旷的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释放自我。

感受着风把自己托起,棉絮一般的云朵从身侧划过的舒畅。

我想没人能拒绝这种感觉。

这也是为什么魁地奇运动在巫师们之间备受欢迎的原因。

来自于血脉之中的争强好胜的原始本能碰上了能让人挣脱束缚的天空,双重的快感会让人兴奋得无以复加。

我现在正在哥谭重温这种风驰电掣的竞技感,只不过游走球和对方球手的位置被一只穷追不舍的大蓝鸟顶替了。

所以谁能告诉我到底为什么我们俩会变成现在这种你追我赶的状态的?

“你追我干什么!作为义警你不是应该先去处理医院那边的事情吗?”

我骑着扫帚在城区一边快速穿梭一边有些抓狂地朝他喊道。

“我来主要是为了拆炸弹的,疏散和安抚群众的事情交给戈登警长他们就好啦!”

夜翼不紧不慢地用钩爪枪跟在我后面,“所以你跑什么呀?kid?”

对啊,干坏事的又不是我,我跑什么呢?

这不还是因为条件反射吗?

你上来就冲我笑得这么灿烂,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哪有人上来对着陌生人就这么热情的?

关键是我跑也没用啊,笑死,根本跑不掉。

“按照你的说法,我帮了你的忙不是吗?而且我又没干什么坏事,你也不能把我抓起来啊!”

冬季的冷风把我的兜帽吹得呼呼作响,我打魁地奇的时候追金色飞贼的速度都没这么快,后头那个大蓝鸟比鬼飞球还要黏人,谁能告诉我他到底是怎么凭借一把钩爪枪就能跟我飞的一样快的?

“ohmygod,别误会,我当然不会把你抓起来,”

他黑色的半长刘海被风吹得向后扬起,露出了饱满而光洁的额头。

卧槽,这家伙居然还能加速?

他用和我持平的速度在我身旁一边躲避着障碍物,一边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不要这么紧张,我想我们可以好好聊一聊?”

“我如果不答应你的话,你难不成还能这样追我一个晚上吗?”

我开始思考要不要直接给他来个束缚咒给自己创造逃跑条件,但我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人家又没惹我我也没必要搞他对不对?

And,be frankly speaking,我对于在我的世界里没见过的义警还是很有好感的,有时候我会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利益和好处驱使着他们去做这种在我看来像是在做慈善的行为的呢?

反正肯定不是狭义上的利益——金钱,因为他们也不拿工资。

“也不是不可能?要知道我之前为了追一个犯人可是连续四天都没合过眼。”他用另一只空着的手朝我比了个四。

“你在逗我吗夜翼先生?四天不睡觉你居然还没有猝死吗?”

靠,越来越离谱了,我本来以为他们最多996,没想到居然是007吗?

还有,加班是什么让人高兴的事情吗?你为什么要用一副炫耀的表情来跟我说这个东西?

“哦当然不会,kid,这只是极少数情况,”

他哈哈地笑了一下,“我有个同僚比我还厉害,能连续一周以上处于极度缺乏睡眠的状态,咖啡几乎刻在了他的DNA里头。”

我扭头瞅了一眼他的发顶,很茂密,略长的黑发柔软而有光泽,你这个样子熬夜是怎么做到不秃头的?

“你的那位同僚他的发际线还好吗?”

“啊?唔,挺好的应该?”

夜翼回想了一下走之前看到的红罗宾的脑壳,“跟我差不多?”

如果可以的话请把你的护发技巧告诉我谢谢,我每次期末考试周通宵复习之后都要崩溃地看着离我远去的秀发,什么?你问我魔药里面不是有生发剂吗?

相信我,如果你知道制作生发剂里面需要的成分有老鼠尾巴这种东西的话,你永远不会把它往嘴里灌的。

几乎绕着大半个城市飞了一圈之后,我还没甩掉他,这个体力怪物他居然还在跟着我,要知道我好歹有把扫帚当交通工具,他可是只有一把钩爪枪荡来荡去的啊。

这锲而不舍的精神,我有些头疼,真应该介绍他跟詹姆斯他们认识认识,或许詹姆斯有十分之一的这种品质就不会因为考试不及格而经常被麦格教授留堂了。

我在某栋大楼的楼顶停了下来,坐在扫帚上转过来看着他。

“哦,看来我们可以好好聊聊了?”他灵巧地翻了个后空翻之后落在了我下方的空地上。

我觉得马戏团可能更适合你工作一点夜翼先生,当个杂技演员每天固定时间上下班不比累死累活当义警香吗?

朋友们,我的原则之一是,不惹事,但是也绝对不怕事,魔杖在手我怕你一个麻瓜做什么?而且大部分时候,能好好说话,谁会想打架啊。

“你想跟我聊些什么啊?”我扁扁嘴,有些不开心地问。

“嗯,kid,你知道你最近在哥谭很出名吗?”

他把钩爪枪塞回腿上的绑带里,朝我走近了点,“戈登警长甚至特地打电话来问蝙蝠侠是不是招了什么新的超级英雄来帮忙。”

“把疯帽匠挂在路灯上,把泥脸变成了雕塑,还烤了杀手鳄,还有今晚一个人拆了可以炸掉一整栋大楼的炸药。”

夜翼掰着手指跟我一件一件地数着我这阵子干过的英雄事迹,“托你的福,我们最近都没有怎么加班了。”

我心虚地左顾右看了一会,试图装傻转移话题,但是夜翼并没有被我的小动作糊弄过去,他耐心地叉着腰等待着我搭话。

“好吧好吧,我以为我打电话给警局就不会引起太大风波?”

被当场抓包这太社死了,我捂住脸闷闷地回答,“是他们先来找我麻烦的,我是正当防卫,你总不能让我站着挨打吧?”

“当然当然,我们比任何人都知道这些丑家伙们是些什么嘴脸,”

他朝我摆摆手让我别误会,“我也没想把你当罪犯来对待。”

“事实上,你可比我平时打交道的家伙们好多了,you know,在哥谭,人们第一次见面打招呼可能就是先给你一拳。”

他扬了扬自己的拳头朝我调侃道。

非暴力不合作吗?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下,然后缩了缩脑袋。

朋友们,不是我不喜欢用拳头说话,其实我在霍格沃兹的时候也曾经用武力解决过问题,但是自从我看过哥谭人的打架现场之后,我主动放弃了近身格斗这条道路。

打不过,不用魔法我真的打不过。

不是我夸张,就他们这些人的体格,给我一拳下一秒他们就得跪在地上哭着求我不要死。

怎么会有人身上的腱子肉跟不要钱一样长的,

请问你们身上的肌肉是论斤买回来的吗?

而且我怀疑跟美国人开放的文化传统有关系,不论是反派还是超级英雄,都对紧身衣有一种我难以理解的特殊偏好。

这就间接导致了他们的打架现场很多时候看起来就很像某些让人血脉喷张的限制级画面。

朋友们,你们能想象两个穿着紧身衣,身材极佳的人用巴西格斗术和大腿绞杀的现场吗?

简直太刺激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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