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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陋巷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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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假如杰罗姆·瓦勒斯卡在童年有个治愈系玩伴会怎样?只是幻梦一场。

1.

暮春,万物生长,岁岁枯荣。这里是中国盆地,华人的地盘。

青石板的路被太阳烤至发霉,狸猫懒洋洋地在荫蔽处扎堆休憩。巷子深处飘洒出炸葱油勾芡的香气与快意,宁静,安稳,无忧无虑。人们会无比朴实认真地想着,若能寻个小院儿,眯眼躺在靠椅上,听听小曲,伸欠之间,一生一世就这么过完了。

穿过哥谭市内长长的布朗大桥,等你看到雕梁画柱堆积起来金碧辉煌的、不伦不类的、却令每一个来自漂泊他乡的游子边发笑边落泪的大门时,我们就到了。

有人会把它称为世外桃源。

只是当地居民听了准会唾那人一脸,露出不甚在意的神情,瞎扯,说你读过陶渊明吗,桃花源他妈的就是个鬼片,别拿嗰个跟我哋相提并论。他身边另一个人会不服气地呛着同伴,顶嘴回道可不嘛,这地方就不是什么正常人待的,爱爱恨恨交织在一起,几辈子也讲不清,还不如做鬼呢。

都有理,都未必。两者交织在一起,如今的你听了只会冷笑。

当你眯眼看着荒凉的巷子口时,什么也想不起来,什么也不想记起。感情牌在你这里根本无处可施。同如今哥谭市那个红发疯批一样,你懒得纠结旧事,让人心烦。

现在的你只爱一些实际无比的东西,比如说,钱。即便从前的你未必这么想。

多可笑,有些已然被大脑刻意忘记的事情,皮肤、牙齿、鼻子、眼睛、舌头总是会不诚实地替主人想起,像是另一场受刑。

作为一个远离故土多年的漂泊者,和许多东方人一样,你最先是被味觉打败的。

所以在你重新回到熟悉的院落时,当你坐着巷子口的长椅上有一勺没一勺捡着碗里云吞面里的葱花时,你开始叹气。你又想起了同样不吃葱花的某人。

热腾腾的蒸汽缭绕,水雾迎面袭来,香气令你忍不住晃神,想起那一张张笑得温柔、模糊的脸,还有一些早就死掉的感情。咽下一颗云吞。你对自己说,看,林荔,对食物挑嘴之余,人果然应该慎重选择饭友。

杰罗姆·瓦勒斯卡,他是一个如葱花般令人爱恨交半的易耗品。

2.

那时你才九岁,他比你大一点点儿。当时的你心头有三好:甜食。会给甜食的师姐。看起来就很甜的小红毛。

你的一切都和唐人街内小巷长大的普通小孩没什么不同,天真、懒散、还有点无伤大雅的调皮。虽然无父无母,在粤剧班子里长大,和一群师兄师姐混在一切,但是因为年龄尚小,备受宠溺,是堂子里的小小助理,贴心跑腿。

和杰罗姆·瓦勒斯卡相遇的那一天,和往常也并没有什么不同。

晚春已经不落雨了,正值三月红挂果。你只是惯常哼着帝女花的曲调去巷口取荔枝——你替偷跑出去的师姐打掩护得到的小小报酬。然后便无意撞见了角落头里那个小倒霉鬼儿。

“哎呀呀——哪里来的鬼佬喔!吓死人了!真稀奇。”你大声嚷嚷道,看似胆子大得很。

说是这么说,你拎着的那串荔枝却差点手抖掉到了地上,无它,乍一看有个人影蹲在据说闹鬼的破落院子门口,怎么想都还是很瘆人的。闻声,那个同龄小孩抬头看向你,眼睛通红,简直和他的头发一样红,你想。

看起来有点可怜,你凑上前去,大着胆子戳戳他的眉骨思考道。

“Who are you?唔蹲哩度了,天好晚,帰ります?”你绞尽脑汁用破碎的英语夹着国语日语试图和他交流,第一次为自己犯懒学那些洋腔洋调感到懊悔。

“呃呃呃,别哭了?”看着对方依旧抽泣不止的小脸儿,你感到手足无措,坐立难安。你需要领着他回家吗?可是师父最讨厌桥对面的洋人。那你在这儿陪他一会儿吗?但是你好像已经听见巷子深处师姐在喊开饭了,今天好像有二师兄做的白切鸡,去晚了就没了。

你垂着头,思考着如何是好。

有了,暗度陈仓!

手上的荔枝还没有解决完毕,于是你把它们干脆都塞给了那个小孩。好了好了,吃很多很多甜甜的东西后,就别哭了吧?你暗暗想,又回头再看了一眼那小孩,就像小猫一样,一步三回头。

饭桌上,二师兄一脸迷惑地望着不断扒菜、甚至比寻常更凶狠几分的林荔,忍不住忧心忡忡地开口道,今天是怎么了,午饭没食饱吗。呃,还是吃坏肚了,怎么总一个劲儿的傻笑,乖,别笑了,回话先啊。

你从碗口里抬头,只莫名其妙地说了句,师兄,我觉得我今天,好像看见天使了。然后你便拿着乘着满满当当好肉好菜的饭碗跑了。

师父应该早些回来,管管你的野性子。大师姐笑着接了话,收了碗筷。

不知道那个小孩还在不在,你想。

看着空荡荡的巷口,他果然已经离开了。你有点落寞,不过也没有太放在心上。你只是狠狠地扒了碗里的鸡腿,边回头边往回走。

3.

“女孩的心思你别猜。”

这是九岁时你遇到杰罗姆·瓦勒斯卡后的口头禅。自从你从大师姐那里学会了这句台词,你就靠这句话堵上所有人的嘴,包括小红毛的,也包括你自己的。

比如当师兄笑眯眯地问着又跑出去见新朋友啊,你会摆摆手,一本正经地回道不可说,不可说。脸上挂着掩护大师姐偷跑出去见相好后被抓包时镇定。

再比如谈起有关你突然开始同周边人很积极地讲起英文时大人的调侃,你也说,别猜,别猜。再再比如师姐揶揄你的品味,问那个满脸褶子雀斑的红发小鬼有什么好宝贝的,你要跳脚说不管不管,你不懂。

即便这样,偶遇小红毛是门艺术,比唱词难学。你无法摸清楚他究竟何时会来岛上,可如果遇到了,你就能兴奋一天,练功时可以再多翻几个跟斗。

对于一个合格的童年玩伴而言,我们不必做户口普查,这尚且没到谈婚论嫁,考虑门当户对的时机。他是谁,他从哪里来,他家中如何,压根不要紧。

在九岁的你这里,一个名字就够了。

或者说,名字什么的也没有那么重要。洋鬼子的名字都太长,弯弯绕绕的,你记不住,也念不准。你只喊他 J,阿 J,小吉,这些绰号普通随便得就像在唐人街随处可以被拎起来斩碎的扔进海里就不见的人头。

不过当时的你并不知道,这种糊涂账为你在日后与他相见不相识埋下了多少炸弹伏笔。当杰罗姆·瓦勒斯卡这个名字再度出现在你的生命里时,至少在第一时间,你完全没有将他与过去那个腼腆阴郁的童年发小联系在一起。

当时的你也不关心太多大人庸庸碌碌的事,小孩的脑子里塞不下太多复杂纠葛,你根本想不到那些爱恨情仇,究竟有多么怖人。只是玩久了,你也渐渐知道他是对岸偷跑过来的小孩,来自马戏团。

“噢,那我们是同行啊。马戏团,马戏团……”你听了他的话后思考了一下,露出了然于胸的神态,“唔……我,唱戏的,可不就是东方戏团!”

你顿了顿,点点眼前小男孩的鼻尖,露出狡黠的甜笑,意有所指地说道:“除了我们这儿不养马,养猫。”

“怎么样啊,你要不要考虑转行啊?大爷我带你混。”你半开玩笑看着他。

对方只是一脸腼腆又阴鸷地看着你,似乎在思考些什么。彼时的你当然看不穿他的心思,丝毫没有察觉到那是太过明显的杀意。

你只是盯着面前小男孩那张一张皱巴巴、明显营养不良的脸,你总是会想,他太严肃了,应该多笑笑,他应该过得开心一点点,为什么要那么严肃呢?

所以没等他回答过多,你就赶着说,“你快吃啊,面要坨了。”

此后他再答什么,你也没听进去了,他或许讲了他的设想,他毁灭世界的暗黑念头,他对于生活的抱怨,但你丝毫不在意。

你只忧心忡忡那碗两个人加在一起还吃不完的竹升面。浪费粮食,可耻,可耻。

4.

你对于童年发小的上心程度和错误印象,或许也是你日后完全认不出杰罗姆·瓦勒斯卡的原因。在你的怜爱滤镜之下,你总是很积极地投喂小红毛不是没有理由的。他待的那个戏班子简直不是人混的,每每想起你就来气。

那本来是很寻常的一天,和唐人街每一天没什么不同。只不过空气里带着一点太阳混着炸油角的喜气,人人都在贺新春,贴大红纸,穿靓衫。

你被派去东街裁缝店给大师姐取开春演出的行头。一顶儿极气派的点翠镶珠雉尾凤冠,还有淬着红缨的银枪。手头拎着这些家伙,你忍不住戏瘾大发,有一句每一句地哼着《扈家庄》里水仙子》一曲的唱词,脑子里想着此前师姐在台上英姿飒爽的模样。

「他他他,他那里珠泪惨凄凄。

俺俺俺,俺生擒拔贼悬提——

杀杀杀,杀得他无路奔,血染马蹄! 」

然后你便猝不及防地和杰罗姆·瓦勒斯卡撞了个满怀,你眼睛一亮,是你啊,你怎么来了。你拿着长枪轻挑着他的下巴,欺负他听不懂,笑眯眯地拿国语念着戏词:小毛贼还不束手就擒。

你很爱逗他,喜欢看他气急败坏或者满脸通红的样子哈哈大笑,眼睛压得低低地撒娇说别气别气,然后拉着他的手,带他去巷子口吃东西。

只是今天他不太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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