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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希望幸福(斯哈)

[hp]希望幸福(斯哈)

作者:巨痴梅

类别:穿越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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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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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言之曰:“为上易事也,为下易知也,则刑不烦矣。”子曰:“好贤如《缁衣》,恶恶如《巷伯》,则爵不渎而民作愿,刑不试而民咸服。大雅曰:‘仪刑文王,万国作孚。’”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故君民者,子以爱之,则民亲之;信以结之,则民不倍;恭以莅之,则民有孙心。《甫刑》曰:‘苗民罪用命,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是以民有恶德,而遂绝其世也。’”

  劉琨雖隔閡寇戎,誌存本朝,謂溫嶠曰:“班彪識劉氏之復興,馬援知漢光之可輔。今晉阼雖衰,天命未改。吾欲立功於河北,使卿延譽於江南。子其行乎?”溫曰:“嶠雖不敏,才非昔人,明公以桓、文之姿,建匡立之功,豈敢辭命!”

  子云:“善则称人,过则称己,则民不争;善则称人,过则称己,则怨益亡。”《诗》云:“尔卜尔筮,履无咎言。”子云:“善则称人,过则称己,则民让善。”《诗》云:“考卜惟王,度是镐京;惟龟正之,武王成之。”子云:“善则称君,过则称己,则民作忠。”《君陈》曰:“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君于内,女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猷,惟我君之德。于乎!是惟良显哉。”子云:“善则称亲,过则称己,则民作孝。”《大誓》曰:“予克纣,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纣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



简介:

  父母之丧,既虞卒哭,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酰酱;中月而禫,禫而饮醴酒。始饮酒者先饮醴酒。始食肉者先食干肉。

  桓公坐有參軍椅烝薤不時解,共食者又不助,而椅終不放,舉坐皆笑。桓公曰:“同盤尚不相助,況復危難乎?”敕令免官。

  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