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謝公道豫章:“若遇七賢,必自把臂入林。”
…相关:若亚方舟、我替你磨刀、[个人向]推文(不推耽美!!!)、老祖今天也很骚(魔道祖师同人)、你小子怎么躺成皇帝了、幸与不幸、快穿:病娇大佬放过我、[文野]在港口Mafia立人设、时域之心、[无限]温先生的驭鬼指南
王、劉聽林公講,王語劉曰:“向高坐者,故是兇物。”復東聽,王又曰:“自是(金本)釪後王、何人也。”
大夫祭器不假。祭器未成,不造燕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