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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进行的杀人案

必须进行的杀人案

作者:公叔振永

类别:玄幻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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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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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袆曾為王大將軍妾,後屬謝鎮西。鎮西問袆:“我何如王?”答曰:“王比使君,田舍、貴人耳!”鎮西妖冶故也。

  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名曰轻。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祢,名曰重。一轻一重,其义然也。

  李平陽,秦州子,中夏名士。於時以比王夷甫。孫秀初欲立威權,鹹雲:“樂令民望不可殺,減李重者又不足殺。”遂逼重自裁。初,重在家,有人走從門入,出髻中疏示重。重看之色動,入內示其女,女直叫“絕”。了其意,出則自裁。此女甚高明,重每咨焉。



简介:

  顧劭嘗與龐士元宿語,問曰:“聞子名知人,吾與足下孰愈?”曰:“陶冶世俗,與時浮沈,吾不如子;論王霸之余策,覽倚仗之要害,吾似有壹日之長。”劭亦安其言。

  有人以王中郎比車騎,車騎聞之曰:“伊窟窟成就。”

  郗公值永嘉喪亂,在鄉裏甚窮餒。鄉人以公名德,傳共飴之。公常攜兄子邁及外生周翼二小兒往食。鄉人曰:“各自饑困,以君之賢,欲共濟君耳,恐不能兼有所存。”公於是獨往食,輒含飯著兩頰邊,還吐與二兒。後並得存,同過江。郗公亡,翼為剡縣,解職歸,席苫於公靈床頭,心喪終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