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故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丧,己则否。降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为君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丧而后闻丧,则不税。近臣,君服斯服矣;其余,从而服,不从而税。君虽未知丧,臣服已。
羅君章為桓宣武從事,謝鎮西作江夏,往檢校之。羅既至,初不問郡事;徑就謝數日,飲酒而還。桓公問有何事?君章雲:“不審公謂謝尚何似人?”桓公曰:“仁祖是勝我許人。”君章雲:“豈有勝公人而行非者,故壹無所問。”桓公奇其意而不責也。
…相关:你眼中有光、可以保护我吗、荆棘鸟、王大翠的幸福生活、三世娇妻、谁说错过,不会相遇、明天早上吃什么、[排球]我可以摸你耳朵吗、终极斗罗之綦青溟篇、你和夏天皆属于我
司馬太傅府多名士,壹時俊異。庾文康雲:“見子嵩在其中,常自神王。”
大將軍語右軍:“汝是我佳子弟,當不減阮主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