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曰:“吾闻诸夫子: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
褚公於章安令遷太尉記室參軍,名字已顯而位微,人未多識。公東出,乘估客船,送故吏數人投錢唐亭住。爾時吳興沈充為縣令,當送客過浙江,客出,亭吏驅公移牛屋下。潮水至,沈令起仿徨,問:“牛屋下是何物?”吏雲:“昨有壹傖父來寄亭中,有尊貴客,權移之。”令有酒色,因遙問“傖父欲食餅不?姓何等?可共語。”褚因舉手答曰:“河南褚季野。”遠近久承公名,令於是大遽,不敢移公,便於牛屋下修刺詣公。更宰殺為饌,具於公前,鞭撻亭吏,欲以謝慚。公與之酌宴,言色無異,狀如不覺。令送公至界。
孝子将祭,虑事不可以不豫;比时具物,不可以不备;虚中以治之。宫室既修,墙屋既设,百物既备,夫妇齐戒沐浴,盛服奉承而进之,洞洞乎,属属乎,如弗胜,如将失之,其孝敬之心至也与!荐其荐俎,序其礼乐,备其百官,奉承而进之。于是谕其志意,以其恍惚以与神明交,庶或飨之。“庶或飨之”,孝子之志也。孝子之祭也,尽其悫而悫焉,尽其信而信焉,尽其敬而敬焉,尽其礼而不过失焉。进退必敬,如亲听命,则或使之也。孝子之祭,可知也,其立之也敬以诎,其进之也敬以愉,其荐之也敬以欲;退而立,如将受命;已彻而退,敬齐之色不绝于面。孝子之祭也,立而不诎,固也;进而不愉,疏也;荐而不欲,不爱也;退立而不如受命,敖也;已彻而退,无敬齐之色,而忘本也。如是而祭,失之矣。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孝子如执玉,如奉盈,洞洞属属然,如弗胜,如将失之。严威俨恪,非所以事亲也,成人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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